艺术与设计学院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夏钧 编辑:夏钧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2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叶云 叶秀娟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潘锋 谈玉婷 尹朝阳 余日季 谭崇正

本院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一、推荐对象及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不低于4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违法违纪和其他不端行为记录。

二、推荐类型及条件

    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分为以下两类

    1.普通类: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2.“研究生支教团”项目: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赴西部地区支教1年,期满后免试直接攻读研究生。

    申请普通类免试研究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1.符合艺术与设计学院推免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报艺术与设计学院和研究生支教团的遴选、或者同时申报艺术与设计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遴选(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创新创业学院遴选的,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生最终只能获得一个单位的推免资格。如果学生同时获得两个单位的推免资格,按照以下次序推荐:(1)研究生支教团;(2)创新创业学院;(3)所在学科性学院。

    2.楚才学生统一在楚才学院进行推免考核,不得占用艺术与设计学院的推免名额;中途退出楚才学院(指在大三学年结束前)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艺术与设计学院推免时,其学业成绩要依照艺术与设计学院统一标准进行排名,即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

推免考核标准与办法

    按照“关于印发《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25]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标准与办法。

一、思想品德考核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专人对申请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二、推免综合成绩

    1.推免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推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2.学业成绩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包括学科大类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成绩。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前三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计算学业成绩的基础性指标。专业课程是指,除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课程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

    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如下: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Σ(课程学分×相应的百分制成绩)/Σ(学分)。

    3.素质成绩包括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5个指标。素质成绩类别及等级见“素质成绩计算细则”

    4.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素质成绩×20%

    5.排名规则: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文件,实行分专业排名。

素质成绩计算细则

一、科研成果类(上限25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9分)

湖北大学人文社科一类期刊、中科院或JCR SCI/SSCI一区论文

5

1.论文只认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2.论文必须与专业相关,且正式发表见刊或Online(录用通知不计分);

3.发表艺术作品不少于1个页面;

4.论文必须以湖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湖北大学人文社科二、三类期刊、中科院或JCR SCI/SSCI二、三区论文

2

CSSCI扩展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科院或JCR SCI/SSCI四区论文及EI检索期刊论文

1.2

CSCD期刊、WJCI期刊、AMI期刊

0.8

研创项目

(8分)

国家级教研、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

5

排名第1、第2、第3、第4、第5,分别按乘1、0.8、0.6、0.4、0.2系数计算,超过5名的都按乘0.1系数计算。

省部级教研、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

2

校级教研、科研、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

1

发明创造

(8分)

国家发明专利

5

1.专利已获授权;

2.专利内容与艺术与设计学相关;

3.湖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学生个人作为第一署名人。

4.在所有学生发明人中排第一计全分。第二及以后排名不计分。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与软件著作(最多计3项)

1

二、竞赛获奖类(上限50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A1类赛事

(15分)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2分、9分、6分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3分、1分

1.各类奖项加分按排序依次递减,奖项中有多名学生的按以下分配原则计分。(排名第1、第2、第3、第4、第5,分别按乘1、0.8、0.6、0.4、0.2系数计算,超过5名的都按乘0.1系数计算);

2.同项目(作品)不同赛事,不同级别获奖的获奖,只计算1次,就高不就低。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2分、9分、6分、3分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A2类赛事

(15分)

赛事清单见《关于公布湖北大学本科生赛道(组别)学科竞赛目录的通知》(教学字[2026]5号)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2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

B1、B2类赛事

(5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3分

其它单列重要赛事

(15分)

国际三大展(威尼斯双年展、卡塞尔文献展 、圣保罗双年展主展场)

获奖15分,入选10分

1.世界三大设计奖(红点设计奖、IF设计奖、IDEA奖)

2.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国际专业奖项(IFLA、ASLA、WLA、BALI)

3.国际五大权威海报专项大展(波兰华沙国际海报双年展‌、芬兰拉赫蒂国际海报三年展、日本富山国际海报三年展等)

4.数字媒体艺术全球顶级赛事(Prix Ars Electronica林茨电子艺术节大奖、ACM SIGGRAPH/SIGGRAPH Asia Computer Animation Festival电脑动画节、Student Academy Awards学生奥斯卡、Annecy 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

一等及以上、二、三、四等次奖,分别计15分、12分、9分、6分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书法兰亭奖

获奖15分,入选10分

以国家部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科研或创作成果奖(有国徽章)

一等及以上、二、三、四等次奖,分别计12分、9分、6分、3分

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

入选6分

五年一届湖北省美展

获奖10分,入选5分

湖北美协及其他省美协主办的展览

入选3分

1.武汉市(副省级)文联、美协主办的届展

2.教育厅、文旅厅等政府部门主办的展赛

金、银、铜、优秀(入选)等次奖,分别计5分、3分、1分、0.3分

时报金犊奖、靳埭强设计奖

国家级/国际级:年度最佳金犊奖(设计师大奖)、金奖、银、铜奖,优秀奖(入围奖、佳作奖)等分别计10分、7分、5分、3分、1分

区域:一、二、三、优秀奖(入围奖、佳作奖)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0.5分

全国大学生艺术节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3分、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3分

三、参军入伍服兵役类(上限5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服兵役

5分

年满退役、提供证明材料

四、国际组织实习与综合获奖类(上限15分)

国际组织实习

(4分)

实习满30天计3分,每增加1个月,加0.2分,最高4分

1.一般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其它国际组织名目参见“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

3.需提供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等材料。

个人荣誉称号

(5分)

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计3分、2分、1分

优秀学生、团员、党员、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称号。

英文能力

(4分)

六级,计4分;四级,计2分

成绩≥425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1分)

四级计1分,三级计0.5分


职业资格证书

(1分)

获得国际权威设计软件认证(Adobe Certified Professional认证、Autodesk认证、Rhino原厂培训认证、Unity Certified Associate认证)、SITES AP(可持续场地倡议认证专家)、1+X室内设计(界面设计、产品创意设计、数字媒体交互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1分

同类职业资格证书,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计0.5分

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计0.2分

五、参加志愿服务类(上限5分)

条目

计分

备注

志愿服务

(4分)

在校期间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及基层单位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满300小时加3分,每增加36个小时则加0.1分(不满36个小时不加分)

获优秀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奖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另分别计0.3分,0.2分,0.1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

公共服务

(1分)

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主席团负责人,任职满一年计1分;党支部支委、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任职满一年计0.5分;其他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计0.3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

    1.提交的材料,论文必须正式发表见刊(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5日),其他成果认定截止时间参照该时间节点执行;

    2.列表中所列条款未提及的项目,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另行认定,对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有争议的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一步工作方案,本细则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工作完成时间节点

二、遴选工作流程

    1. 8月30日前,学院制定年度推免工作方案,并报本科生院备案审核。

    2. 9月2日前,学院在官网公布经审核通过后的推免工作方案。

    3. 9月3日-5日,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本人提交材料清单顺序(附件3),整理归档后,交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4. 9月6日-8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推免综合成绩及排名。

    5. 9月8日-11日,学院按照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含候补名单),拟推荐及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4天。

    6. 9月11日前,上报材料。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及材料交本科生院(含候补)。

    7. 9月19日前,上报材料。学校将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


 审稿:潘锋;终审: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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